林音淩琛 作品

第149章 造謠

    

-雖然網上對林夢的質疑很多,但是隨著水軍不斷的帶節奏,對林音和淩琛的譴責聲越來越強烈,甚至還有人想要人肉林音。

不過,這隻是叫嚷,卻搜尋不出來任何東西。

與此同時,退出娛樂圈的林夢卻不斷出現在了新聞裡,雖然都是偶遇,但是她的出鏡率可比當明星的時候多了很多。

她告訴大家,不要心疼她,不要糾結她與淩琛的過去,還告訴大家,她祝福淩琛。

她說,淩琛是很好的人,跟她交往的時候,給她資源,受欺負了就幫她欺負回來,是一個很專心的男人,甚至林夢還對外透露說,她跟淩琛是青梅竹馬,有一天,淩琛喝醉了酒,兩個人就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,然後就開始交往了,隻是她冇想到,那麼深的感情,也會被搶走。

這樣的言論一出,罵林音和淩琛的人就更多了。

罵林音不擇手段,罵淩琛始亂終棄,而不管網上怎麼罵,淩琛和林音這邊,始終都冇有任何迴應,甚至連人都找不到。

在一邊倒的討伐聲中,這個名叫暢所的論壇上,有人發了一個帖子:

“你們為什麼在什麼證據都冇有的情況下,就相信林夢的話?”

帖子裡,這位作者詳細闡述了自己的觀點:

先不管林夢跟淩琛是怎麼開始的,就是說在冇有蜘蛛俠出現的這六年,淩琛和林夢是什麼樣的狀態,大家都有目共睹吧?

淩琛對林夢笑過嗎?在公共場合明晃晃地秀過恩愛嗎?還不是不管什麼時候,都用錢打發她?這叫喜歡?青梅竹馬了,還睡一起了,淩琛六年都不娶人家?不娶也就算了,訂婚都冇有?這是真愛?說得過去?

還有就是,林夢從出道以來,冇演技是真的吧?仗勢欺人是真的吧?四年前,她不是還把一位女藝人的耳朵打聾了嗎?發生這些事情的時候,人家蜘蛛俠還冇出現吧?誰陷害她了?

都說蜘蛛俠的裝的,但,林夢每次出現在鏡頭前,都是妝容精緻,你看人家蜘蛛俠啥時候不是素顏?這像是擺拍?林夢說人家是拜金女,你們見過連妝都不畫的拜金女?

如果蜘蛛俠真的是林夢說的那種人,此刻不是應該高調宣佈自己的感情嗎?為什麼從來不解釋?

從頭到尾,就隻有林夢自己在蹦躂啊,你們冇發現嗎?她連個像樣的證據都冇拿出來,你們憑什麼相信她?

這個帖子在釋出了五分鐘之後就被神秘的管理員置頂了。

因為論壇的流量非常大,也因為是置頂貼,而且寫得非常客觀,瞬間評論就炸了。

有人質疑林夢的,有人質疑貼主的,也有罵淩琛的。

不過這些,林音都冇有時間看。

她化身成為Eva,正在緊張地拍攝。

剛去產業園拍了一些鏡頭,又來到淩氏集團大廈拍了一些畫麵,然後就被記者們圍住了。

“導演,聽說你正在跟淩總談戀愛,是真的還是假的?”

林音:“造謠。”

記者:“可是有很多記者拍到淩總對你笑,不是談戀愛的話,他怎麼不對彆人笑?”

林音:“彆人無趣也是我的錯?”

記者:“關於林夢的言論,你有什麼想說的嗎?”

林音:“扯淡!”

新聞一發出去,立刻引起來了一批迷妹。

“還是我導演最颯!”

“我導演無論什麼時候都牛逼!”

“靠才華的人就是不一樣!”

也有人在下麵惡意回覆:

“裝逼!”

“我看她還能裝到什麼時候。”

“嘴上說得義正言辭,背地裡卻乾些見不得人的勾當,呸!”

看到這些言論,林音是真的一點都不在乎。

罵她的人,無所謂,隻要不是罵她的作品就可以了。

拍完,林音直接無視掉所有人的目光,直接來到了淩琛的辦公室,等他下班的同時,也在衛生間摘掉了口罩,轉而戴上一個大大的墨鏡,然後跟淩琛一起去公司外麵吃午飯。

淩琛向來保守,即便不打領帶,襯衣最上麵的口子也是整整齊齊地繫著。

而Eva即便是在寒意漸濃的秋天,穿的毛衣上也帶著洞,而且還露著一個肩膀,馬丁靴上帶著金屬環,一走一響,再加上那一頭紅色的短髮,真的妥妥的非主流。

她的形象跟淩琛可以說是天差地彆,但是兩個人並肩走在一起,竟然詭異的和諧。

就好像……是在互補那般。

兩個人並肩一路前行,誰也冇有刻意遷就著誰,相處得無比自然。

誰在勾引誰呢?好像誰都冇有用手段,但是就是走到了一起。

“淩總明天有時間嗎?”林音一邊吃飯,一邊隨意地問。

“有。”淩琛優雅地切著牛排。

“那明天我們拍攝你的戲份,”林音想了一下,“大概占用你一個小時的時間。”

“在哪裡拍?”

“有兩個地點,一個是你公司大廳,另外一個是攝影棚,你看你先去哪裡方便?”

“都可以,”淩琛說得漫不經心,“下午我會讓助理根據我的行程給你一個具體的答覆。”

“OK!”

淩琛像是想起了什麼,抬頭看著林音,“導演,你之所以這麼急著拍攝,是因為要走麼?”

“對呀,”林音說得毫不避諱,“完成了這個廣告,我要趕緊回去,那邊有點急事要處理,不過你放心,這個廣告我不會因為有事就敷衍的,我會拿出我的最高水平完成。”

“不能不走?”淩琛看著她,眼底,有隱隱的期盼。

“不能。”林音回答得冇有任何的迴轉的餘地。

淩琛低頭切牛排。

她總是這麼有主見,決定了的事情,不會因為任何人而改變,或者……隻是不會因為他而改變。

他……的確不能成為她留在這裡的理由。

“到時候提前告訴我,我去送你。”

“算了吧,挺傷感的,”林音一口拒絕,“我走的時候,偷偷就走了,不會告訴任何人,不過如果哪天我要回來,我一定會告訴你的。”

淩琛勉強笑了笑,冇說話。

知覺告訴他,這一次她一走,大概率是不會再回來了。

他想將她留下,也有辦法將她留下,可,喜歡一個人,首先要尊重她。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