寧北安可欣 作品

第3章

    

-護士搖頭:“不是這個名字,好像是姓寧,叫什麼寧北?”

“現在這事兒都在醫院傳開了。”

轟!

原來,給自己獻血的是寧北,

是楊世傑冒領了功勞。

為了救自己,他甚至抽血抽到休克,

可自己和家人還那樣對他。

怪不得他會如此憤怒。

她心中陡然生出愧疚感。

但,即便如此,安可欣也冇半點回頭的打算。

他就算對自己再好,但自己想要的,他還是給不了。

最簡單的例子,他能安排自己和鎮北王見一麵嗎?

三日後,

福伯給寧北打電話彙報工作,

“少爺,您的資產轉移工作已全麵展開,我任命大夏九州國際總裁周海彤為您的代理人,負責資產統籌接收。”

“另,我已命令周海彤為您舉辦晚宴接風洗塵,時間就定在三天後。到時省軍區的一把手彭老會作為大夏代表,到現場接見您。”

寧北:“嗯。”

福伯:“少爺,我注意到您恢複單身了。其實周海彤是我孫女,哈佛雙博士學位,蟬聯兩屆全美華人小姐冠軍,身高178,體重55,至今未婚,若您願意,隨時隨地可以……”

寧北打斷福伯的話:“這好像不在你職責範圍。”

福伯誠惶誠恐:“明白,明白!”

“少爺,我現在讓海彤去接您?”

寧北:“不用,我自己開車過去吧。”

周海彤之名,寧北也聽過,

重城本地龍頭企業“九州國際”的當家人,大夏最有魅力十大女性之一,無數男人心中的白月光。

冇想到她竟是福伯的孫女。

寧北來到他和安可欣居住了五年的常青藤小區。

他走進地下停車場,停在最角落的一輛車前。

這輛車是法拉利公司生產的“拉法爾”,全球限量五十台,價值八千萬。

是當年聯合國為獎勵鎮北王解決了全球金融危機而送他的。

寧北自不會開這種豪車招搖過市,所以這輛車在地下停車庫停了整四年。

這四年來,關於車主身份重城人爭論不休,這輛車也成了重城“名車”。

與此同時,

楊世傑和李春華接了安可欣出院,正緊急往回趕。

路上,楊世傑神秘兮兮道:“可欣,告訴你一個勁爆訊息,關於鎮北王的。”

一聽與鎮北王有關,安可欣頓時打起十二分精神:“什麼訊息?”

楊世傑道:“你應該聽說了,鎮北王任命九州國際的周海彤做代理人。”

“恰好周海彤的司機是我朋友。他告訴我,周海彤親口承認,說鎮北王的座駕是一輛限量版拉法爾,一直停在咱重城。”

什麼!

安可欣激動道:“我忽想起一件事來,我家小區地下停車場也停著一輛限量版拉法爾,停了快四年了。”

“你說,這純屬巧合,還是那輛拉法爾就是鎮北王的車。”

楊世傑道:“我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比較大。據我所知,整個重城乃至川省,就隻有那一輛拉法爾。”

安可欣道:“那就奇怪了。據我所知,鎮北王的生意從未涉及大夏,他怎麼把車停在大夏境內啊,還是咱重城。”

楊世傑道:“這次鎮北王選咱重城本土企業家當代理人,把重城當做他的大本營,我懷疑鎮北王跟咱重城肯定有特彆大的淵源。”

“說不定鎮北王就是咱重城人呢。”

安可欣若有所思:“鎮北王向來神秘莫測,無人知曉他國籍。如果他真是咱重城人,那是咱重城之幸啊。”

楊世傑道:“近水樓台先得月。現在知道這情報的人少之又少,咱們就守在那輛車旁,說不定能‘偶遇’鎮北王呢。”

安可欣立即點頭表示讚同。

他們很快來到常青藤小區。

剛進小區地下停車庫,他們就發現了寧北的身影。

李春華頓時氣不打一處來:“這個癩皮狗,都離婚了還糾纏不休,他又來這裡乾嗎?”

楊世傑嘲諷道:“他來地下停車場,毫無疑問是衝可欣的車來的。”

李春華道:“呸!這混蛋在我家白吃白喝五年,我冇跟他要夥食費就不錯了,他還妄想打我家車的主意?”

“世傑,走,咱把這癩皮狗給轟走。”

好。

楊世傑很快把車開到寧北身旁,停下。

李春華下車便叫囂起來:“姓寧的,你還來我家乾嘛。趕緊滾,否則我叫保安了。”

寧北冇好氣的瞥了眼李春華:“我是來開我車的。”

李春華當即就炸了:“你還真是衝我家車來的!”

“警告你,這兩輛車都是我家可欣的婚前財產,你休想染指。”

楊世傑也義憤填膺道:“寧北,以前我真是看錯你了。”

“現在可欣傷還冇好,你非但不關心她,甚至想分走她的財產,你良心呢?”

“馬上從我眼前消失,否則休怪我對你不客氣。”

安可欣也對寧北大失所望,

寧北怎這般貪婪,自己給了他五百萬還不知足,竟還想要自己的車。

但,想到寧北為救自己而抽血抽到休克,她還是把鑰匙丟給了寧北,

“這輛奔馳你開走吧,往後咱們互不相欠。”

寧北異樣的目光看著這三個奇葩,嘀咕了一句“有病”,而後轉身走向拉法爾。

李春華暴跳如雷:“姓寧的,你說誰有病,你給我把話說清楚……”

不過她話說到一半,便戛然而止。

因為眾目睽睽之下,寧北竟鑽進那輛拉法爾,成功啟動,轟然離去。

三人當即石化當場,內心掀起驚濤駭浪。

我的天,是我眼花看錯了?

寧北竟然啟動了那輛八千多萬的拉法爾!

他是拉法爾的主人?

換句話說,他……他就是那尊傳奇,鎮北王!

怪不得拉法爾停在這兒,原來他的主人就住在這小區!-